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走进蓬溪 蓬溪新闻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交流互动 蓬溪旅游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便民服务>>公共交通>>驾 驶 员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须知
来源: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5-19

   (一)所需资料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辖区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信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回乡证》。境外人员提交护照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留证件;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现役军人(含武警)提交《居民身份证》;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彩色白底一寸证件照六张;

  (4)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原件,但与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联网的,可以不收存培训记录。

  (二)办结时间

  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蓬溪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蜀ICP备05003399号   遂公网备51092102000001号;   公安部备案号:51092102510943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举报邮箱:sn_wgb@126.com;   本站电话:0825-543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