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通过对我县幼儿园情况的全面调研和掌握,正式印发《蓬溪县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蓬教函〔2015〕253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是对我县教育质量监测系统的重要补充,标志着我县教育质量监测系统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四学段的正式统一、完整。它是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具体体现;是以推动幼儿园规范化办园为重点,以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核心,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为目的,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对于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坚持依法办园,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提高办园质量和办园效益,引导社会各界和幼儿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幼儿园,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为幼儿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