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41、44条
办理程序
查勘-受理-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
2、发改委立项批复;
3、国土使用证;
4、施工图审查报告、建筑施工图图纸两套及电子文件;
5、规划局审签方案、审签总图、红线图;
6、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7、建设单位委托办理人的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