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登记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对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材料完整,符合法定的服务程序和标准、按时限办结。
二、其他事项办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标准、时限办理。
三、成立社会服务承诺领导小组。由婚姻登记监督投诉台具体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有诺必践,违诺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