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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来源:蓬溪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08

  中共蓬溪县委 蓬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蓬溪县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蓬溪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蓬溪县委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蓬溪县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我县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律七进”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兴起,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常态化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蓬溪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省委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制定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入践行“发展遂宁务必厉行法治”理念,制定出台了《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县委狠抓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为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有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信仰和法律素质,对于我县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3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遂委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信仰和法律素质,增强各级机关和各类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我县全面实施“富民强县、生态育县、产业兴县、文化立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法律七进”工作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加强,依法治理纵深推进,法治创建提质增效,“七五”普法覆盖面达到100%,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渗透到法治建设各环节,积极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导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根据不同乡镇、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贯彻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贯彻党内法规的生动实践,宣传我县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建设法治蓬溪的具体实践,坚定干部群众的法治信心和决心,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禁毒防艾、扶贫攻坚、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法治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环境保护、防灾减灾、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爱国守法、依法办事。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将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相融合,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乡村(社区)文化、网络文化等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和角落,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建立健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出扶持激励机制,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着力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川剧、法治话剧、法治小品、法治歌曲、法治快板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讲好蓬溪法治故事。定期组织开展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法治案例、法治微电影等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活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全县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项目化,在工程立项、资金匹配上予以倾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调研,为科学有效推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推动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各个单位和行业组织基层组织依法管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深化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寺观教堂和“法律七进”示范点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在争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坚持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有针对性地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必修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档案,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年度述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培训课时和质量。要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健全日常学法制度,营造机关法治氛围。要健全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逐步设立公职律师。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考试。要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将法治课教材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在学生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和配备。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入队入团、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运用法治小报、法治漫画、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和邀请巡回法庭进校园、参加社会法治宣传及法治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师生在1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固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场所。

  (三)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以乡镇(园区、局)为单位建立完善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基层干部法律素养,提高基层依法管理和依法自治的能力水平。要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全面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程,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加法治类报刊、读本在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的比重,全面推进县、乡镇广播普法,组织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通过以案释法、以调说法,增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劳务培训内容,帮助、引导他们严格遵守与务工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到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大对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力度。

  (四)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企业员工、单位职工日常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员工、职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按照“谁用工谁培训”原则,有计划地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两新”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两新”组织人员提高守法自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

  (五)深化法律进寺庙。把进寺观教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寺观教堂民生工程结合起来,与寺观教堂管理创新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要着力构建寺观教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寺观教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培养寺观教堂“法律明白人”,不断夯实寺观教堂法治宣传教育基础。通过组织培训、以案释法、知识竞赛、集中宣传、营造氛围等方式,教育引导僧尼、教职人员及信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设立寺观教堂法律服务联系点,让寺观教堂及其僧尼、教职人员能及时获得法律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充分整合和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特别是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形成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健全考核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洁、综治考核、文明创建等单项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检查和总结验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承担对内部人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同时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主动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主流媒体要开办一档定期的普法节目或专栏。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三)壮大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加强普法工作者、法治宣讲员、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明白人、法治新闻工作者、法治理论工作者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熟悉法律和党内法规的优秀人才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健全普法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等制度,畅通服务渠道,打造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媒体集中优势力量办好普法品牌节目(栏目),鼓励引导行业协会、企业、文艺团体等民间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普法事业。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创新工作理念,着力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培育社会法治信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工作实效。针对受众需求,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着力抓好“法律七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工作台账和考核机制,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创新载体阵地,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街区、大院等,建设一批不同类别、针对不同人群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基地,探索建设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加强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法治宣传功能建设,增加宣传内容和设施,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专区;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建成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职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行动”,充分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交电视、楼宇电视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大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力度,以司法行政网和微信、微博、手机报为核心,推动全县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五、工作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乡镇、部门和行业规划,做好宣传启动和安排部署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制定的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报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分年度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尾有总结,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规划得到全面实施。2018年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机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县政协及各级政协委员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民主监督。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级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考核牵头单位,要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严格考核奖惩。有关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工作评先评优、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本级按每年人均0.50元的标准进行预算。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专项普法经费,保障工作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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