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4月,蓬溪县财政局做到“三到位”,对全县各乡镇2011—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情况进行督查。
■ 部署落实到位
该局与县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1—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5〕11号)第三章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对兑现农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情况进行自查。
■ 督促整改到位
结合3月28日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对我县2011-2015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工作进行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严格针对各自存在的具体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自查报告及相关表册。
■ 对照检查到位
对各乡镇按照督查工作要求,是否认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4月,该局与县林业局结合各乡镇报送的自查报告及表册,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督查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对照检查,确保督查工作落实到位。(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