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走进蓬溪 蓬溪新闻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交流互动 蓬溪旅游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机构>>县财政局
关于蓬溪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02

2017年7月20日在蓬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28397万元,为预算的98.93%,同比(下同)增长26.61%。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9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3.54%,其中:税收收入27578万元,增长7.1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06%;非税收入完成19116万元,增长58.6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94%;
  (2)返还性收入372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5.75%,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64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4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55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减少1023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6919万元,为预算的100.36%,增长24.76%;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7154万元,为预算的100.95%,增长8.87%;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5000万元;
  (6)上年结余594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9万元;
  (8)调入资金2779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7790万元)。
  2.支出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426412万元,剔除上解支出149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0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5762万元,为预算的97.84%,增长14.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44万元,为预算的85.83%,增长9.85%(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所致);
  (2)国防支出250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42.40%(主要是减少人防机动指挥信息系统购置费所致);
  (3)公共安全支出10822万元,为预算的118.34%,增长17.89%(主要是增加“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租赁费和公检法司部门聘用人员经费所致);
  (4)教育支出60404万元,为预算的109.07%,增长32.22%(主要是加大教育均衡发展投入所致);
  (5)科学技术支出713万元,为预算的108.03%,增长26.19%(主要是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所致);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45万元,为预算的121.95%,下降16.23%(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22万元,为预算的98.7%,下降0.72%(主要是实施新机保,减少退休费所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57万元,为预算的77.48%,下降13.14%(主要是科目调整所致);
  (9)节能环保支出1907万元,为预算的127.56%,下降47.62%(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10)城乡社区支出8986万元,为预算的113.93%,下降61.62%(主要是项目调整所致);
  (11)农林水支出91070万元,为预算的98.72%,增长67.46%(主要是中省加大对扶贫和武引蓬船灌区的投入所致);
  (12)交通运输支出16047万元,为预算的101.63%,增长82.9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所致);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48万元,为预算的95.13%,增长140.04%(主要是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投入所致);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6万元,为预算的209.57%,下降32.6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15)金融支出5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3.43%(主要是居民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贷补助减少所致);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09万元,为预算的119%,下降59.7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17)住房保障支出8028万元,为预算的64.24%,下降39.72%(主要是科目调整所致);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706万元,为预算的123.09%,下降36.7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19)其他支出111万元,为预算的10.63%,下降56.3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和科目调整所致);
  (20)债务付息支出2759万元,系新增项,增长330.42%(主要是地方债券本金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0万元,系新增项,增长56.25%(主要是债券本金增加导致发行费增加);
  3.收支品迭后,年终结余198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98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5877万元,为预算的101.12%,增长32.80%。其中:
  (1)县级基金收入完成70330万元,为预算的98.76%,增长50.83%;
  (2)上级补助收入20310万元,为预算的119.94%,增长48.49%;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400万元;
  (4)上年结余2837万元。
  2.支出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0014万元,剔除上解支出2150万元、调出资金277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300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9774万元,为预算的98.80%,增长51.35%。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万元,为预算的100%,不可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万元,为预算的100.15%,下降59.58%;
  (3)城乡社区支出43200万元,为预算的96.40%,增长42.10%;
  (4)农林水支出1298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66.42%;
  (5)交通运输支出34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8.11%;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为预算的100%,不可比;
  (7)其他支出1260万元,为预算的101.53%,增长35.78%;
  (8)债务付息支出843万元,系新增项,不可比;
  (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1万元,系新增项,下降12.5%
  3.收支品迭后,年终结余586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05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05万元。
  2.支出情况: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5万元。
  3.收支品迭后,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509万元,为预算的102.41%,下降1.60%,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2.支出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509万元,为预算的85.10%,下降3.77%,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收支品迭后,当年结余30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318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187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管理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28300万元(一般债务337800万元、专项债务90500万元)。全年共化解乡镇债务900万元。我县2016年存量债务到期为65300万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置换资金115300万元,其中:置 换一般债务95000万元,专项债务20300万元。实现债权人缴纳税款3100万元。债务置换安排用于支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补偿金16200万元;支付县重点工程建设资金55400万元;偿还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29300万元;支付各项欠款11200万元;解决各单位遗留问题320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750万元,下降1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766万元,下降5.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4万元,下降27.75%。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594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594万元,当年全部用于原结转项目(2015年乡镇财政监管绩效考核奖励资金56万元,清算2011年-2014年中央和省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及拨付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2万元,下达四川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补助资金8万元,下达2015年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及改革专项资金60万元,返还201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第四批)96万元,返还201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三批)219万元,下达2015年省级分成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省级育林基金支出项目资金50万元,中央对地方审计机关专项经费10万元,2015年民兵训练费64万元,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中央补助资金9万元,下达大石镇水利基础设施水毁修复资金1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98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1985万元(中省项目资金结转946万元、市级项目资金结转1039万元。包括:下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省级资助4万元,下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省级资金1万元,追减你地2016年中职免学费中央资金6万元,下达中职免学费省级资金5万元,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财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20万元,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财政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0万元,下达2016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42万元,下达2016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3万元,下达2016年民族事业发展资金30万元,2016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补助资金88万元,下达省级统筹诉讼费47万元,出入境管理专项经费7万元,交警系统专项经费13万元,下达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省级补助108万元,拨付2015年度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186万元,拨付2015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中央资金60万元,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司法救助专项经费16万元,下达市级市级卫生事业经费10万元,下达2016年民政事业专项经费37万元,下达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42万元,下达2016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项目省级补助资金3万元,下达2016年市级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万元,下达2016年信访专项资金13万元,下达2016年市级基层政权建设资金37万元,下达蓬船灌区补助资金481万元,下达农村转移人口市级补助资金49万元,国防动员63万元,工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清算2016年省级财政产业均衡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清算下达2016年第三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1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2837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2837万元,当年全部用于原结转项目(2015年10-12月及2016年1-3月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万元,彩票公益金返还地方1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17万元)。
  (4)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5863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上级项目结余15万元(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部分15万元),本级项目结余584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848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27815万元,调整为433020万元,调增205205万元。同时,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27815万元,调整为433020万元,调增205205万元。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8397万元,占预算的98.93%,增长26.61%。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26412万元,占预算的98.47%,增长26.24%。收支品迭,年终结余19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3282万元,调整为114591万元,调增51309万元。同时,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3282万元,调整为114591万元,调增51309万元。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5877万元,占预算的101.12%,增长32.80%。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0014万元,占预算的96.01%,增长30.31%。收支品迭,年终结余5863元。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16年,年初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计的突发性开支。
  4.超收收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428397万元,与当年各项支出、项目结转等品迭后,净结余740万元。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将净结余740万元(含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中省财政转移支付收支情况:
  2016年,全县中省财政转移支付收入244667万元,全县中省转移支付支出242682万元,收支品迭后,年终结转198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构运转和偿还政府性债务利息方面的支出。
  (2)国防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增强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强化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903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消防、武警等部门人员、机构运转和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36118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经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和薄弱学校改造,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减免中职校学生学费和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力度等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科学事业发展、科学普及活动、科技计划项目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8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电影放映、文化体系建设、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体育场馆及“三馆”免费开放、书法创作、文物保护、图书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61万元,主要用于提高离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体系,提高五保户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等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系统人员经费、乡镇卫生院机构运转;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等十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控制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县级医院药品加成;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标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160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加大环境保护与监察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77307万元,主要用于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快速发展、切实化解乡村债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15779万元,主要用于养路段和收费所人员经费、化解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发放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普通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维修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0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外经贸平台建设及市场拓展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金融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普通自住商品房贷款和财政金融互动等方面的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7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561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36万元,主要用于偿还粮食挂账贴息和粮食风险基金借款和储备粮(油)库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9)其他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6年,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工委的审查意见,始终将“保民生”作为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保障的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拨付民生工程资金22234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41%,增长14.37%,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1)加大发展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拨付教育文化资金60404万元,增长32.22%,加大教育均衡发展投入。2016年,拨付学前教育资金939万元,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4所;拨付专项资金2531万元,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校舍3100平方米,改扩建校舍610平方米,维修加固校舍24331平方米,整治运动场6500平方米;投入资金1519万元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让全县24296名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拨付“两免一补”资金4001万元,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拨付128.65万元支持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教育文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2)支持发展壮大“三农”经济。拨付农林水资金91070万元,增长67.46%。拨付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6219.76万元,其中: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253.92万元;发放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785.86万元;发放退耕还林补贴1141.36万元;发放农机购置补贴38.62万元。投入财政奖补资金3183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直接受益农户2.78万户,惠及人口8.34万人。投入村级运行维护及办公经费1482万元,实现494个行政村全覆盖。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县圆满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年完成农业保险总保费2087.12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主险保费1681.9万元;新增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163.61万元;小家畜禽、食用菌和蔬菜特色农业保险保费241.61万元。有力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
  (3)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2145万元,增长3.1%。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8515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居民35817名。拨付城乡医疗救助金1446万元,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5723人次。拨付残疾人护理补贴768.4万元,资助重度残疾人9624名,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4)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7301万元,增长10.18%。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46万元,受益居民62482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599.44万元;拨付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54.96万元;拨付计划生育服务及补助资金970.65万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5)支持改善城乡住房条件。拨付住房保障资金8028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760套,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770.5万元,实施216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货币化安置投入2426万元,有效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让更多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安全结实的新房。
   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快进”工作基调,把握“两稳一控七进”年度重点,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全面推行预算公开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1—6月,我县主要财政指标顺利实现“双过半”。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上半年县域财政总收入完成49129万元,完成预算的30.75%,同比(下同)下降11.2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856万元,完成预算的50.80%,增长3.35%。
按收入类别划分:税收收入15172万元,完成预算的54.66%,增长20.79%,非税收入10684万元,完成预算的46.18%,下降14.23%。
按征收职能划分:国税完成3205万元,完成预算的38.26%、增长59.77%;地税完成11967万元,完成预算的61.74%、增长13.38%;财政完成10684万元,完成预算的46.18%、下降14.23%。
  2.支出执行情况。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1529万元,完成预算的69.48%,增长25.2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0.49%;
  (2)国防支出84万元,完成预算的41.38%,下降40.85%;
  (3)公共安全支出7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7.03%;
  (4)教育支出527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3.39%;
  (5)科学技术支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66.3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27.40%,下降61.3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28%;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9.85%;
  (9)节能环保支出26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05.38%;
  (10)城乡社区支出13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55.80%,增长130.59%;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3840万元,完成预算的27.77%,下降21.28%;
  (12)交通运输支出4033万元,完成预算的69.80%,增长35.34%;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41万元,完成预算的55.87%,增长36.32%;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63%,下降61.67%;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9.88%,下降35.21%;
  (16)住房保障支出4708万元,完成预算的25.97%,增长46.90%;
  (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0.80%,增长110.72%;
  (18)债务付息支出4116万元,完成预算的66.44%,增长84.0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5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下降32.21%。
  2.支出执行情况。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8056万元,完成预算的35.36%,下降13.2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零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零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697万元,完成预算的81.58%。
  2.支出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371万元,完成预算的47.37%。
  (五)三公经费开支执行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073万元,下降2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不可比;公务接待费475万元,下降23.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3万元,下降18.09%。
  (六)政府性债务管理执行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28305万元(一般债务337827万元、专项债务90478万元)。我县2017年存量债务到期为95239万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置换资金147000 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务121712万元,专项债务25288万元。实现债权人缴纳税款230万元。债务置换安排用于支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补偿金20000万元;偿还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15300万元。
  三、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着力收入征管,财政实力继续增强。积极适应新常态,创新收入组织的方式和办法,加强对县域规模企业、重点行业纳税情况的动态监控,依法开展税收清算稽查和欠税补缴,防止税源流失,坚持依法征收,严禁违规多征、提前征收、免征、缓征税款。
  1.狠抓税收征管。完善“政府领导、财政协调、税务主抓、乡镇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税源监控,严格依法治税,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均衡足额入库。
  2.强化非税收缴。制定全年非税收入计划,加强与经常性非税收入主要执收单位的协调配合,逐一落实各项既定收入项目,确保非税收入按进度入库。非税收入10684万元,完成预算的46.18%。
  3.不遗余力向上争取资金。围绕“富民强县、生态育县、产业兴县、文化立县”发展思路,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十三五”重大发展战略,努力开展争项目、争资金、争试点工作,认真研判国家改革动向,分析产业政策及资金投向,不遗余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上半年全县到位项目200个,到位资金143511.7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8.77%,同比增长19.88%,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着力保障支出,服务经济举措有力。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序列安排支出,突出对重点支出的保障。
  1.支持壮大工业经济。全面清理整合财源发展政策,形成政策联动机制和叠加效应。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金桥新区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和天福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77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和奖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等,突出支持地方经济稳增长的要求,优化发展资金投向,增强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支撑力;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坚决查处乱执法、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力度,预算安排财政支农资金800万元,农业转型稳步推进;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争取中省支农项目24个,到位资金16234.6万元,同比增加2167.1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等支农项目有力有效推进。全力支持蓬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产村相融,做实园区经济。
  3.支持改善和保障民生。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切实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1—6月,全县民生支出156853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70.80%。其中,教育支出52743万元,增长43.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7万元,增长4.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59万元,增长49.85%,有力保障全县十项民生工程建设和20件民生大事的顺利推进。
  (三)着力培植财源,大力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增加工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实行“滚存使用”机制,重点用于支持和奖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融资促进、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管理提升,突出支持地方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要求,优化发展资金投向,增强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支撑力。二是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行“滚存使用”机制,重点支持投资促进有关优惠政策兑现、重点产业发展、重点财源骨干企业、企业集约环保发展、企业新增产能投资、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引导撬动银行资金向重点工业企业投入和企业转型提升发展。在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切块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助保贷”资金,为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切块1000万元注入县鑫源融资性担保公司,扩大资本金,增强其为中小企业再担保能力。三是全面落实惠企政策。根据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情况,按照相关文件奖励标准,及时拨付企业的各项奖励和补助资金,为促进地方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四是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半年,实施担保贷款15笔、4030万元,较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五是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建立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减轻企业负担的优惠政策,严肃查处乱执法、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立足提质增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分别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四本”预算,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二是细化反映政府收支。按照法定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别编列县级公共预算收支、县级基金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明细表等7大类附表,全面反映政府收支的来龙去脉。三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渠道解读,拓宽财政监督的深度。县财政专门编印了名词解释和预算报告说明,让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报告相关情况,方便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加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
  2.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不断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账户开设程序,严格账户使用范围,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行资金清算制度,并对所有支出进行实时监控。依法设置财政专户,除省财政厅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按规定期限逐步取消。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二是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做好分类处理,并及时列支、收回、核销。严禁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进行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
  3.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要求,切实激活全县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往来资金清理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含授权单位管理的财政专户和项目专户)的存量资金及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清理。上半年,全县已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16.54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民生和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支出。
  4.加快推进PPP工作。2017年拟采取PPP模式的有4个,估算投资约13.23亿元,分别是:蓬溪县海绵城市(一期,5.03亿元)、蓬溪城北旅游快捷通道(4.2亿元)、蓬溪县城南新区新蒙子桥和新北沿道路及景观工程(1亿)、蓬溪县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3亿)4个项目。13个项目总投资约45.59亿元。
  5.依法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关于蓬溪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蓬溪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蓬溪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蓬溪县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积极督促全县各预算单位及时将本部门(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五)立足财政职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1.对照全县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和财政扶贫专项方案2017年实施方案,与县级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细化项目、落实责任,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做好了分行业、分项目的资金预算方案。为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2017年上半年,在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通过与县委农办、县扶贫移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等多个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研究出台了《蓬溪县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蓬府办函〔2017〕58号),为脱贫攻坚有序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2017年我县整合用于30个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6867.38万元,其中:用于2014-2016年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户继续享受产业扶持村1089.27万元;用于2016年已实施但未脱贫摘帽的10个村1886.19万元;用于2017年实施脱贫摘帽的20个村3891.92万元。涉及县级部门和单位14个,专项资金13个项目。
  2.增加县本级扶贫资金规模。积极争取中省市扶贫政策和资金、债券,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7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下达1500万元;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200万元(比2016年增长42.8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9%)33.86个百分点)。
  3.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支持政策。按照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足额落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配合县发改局继续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向众创公司发放长期低息贷款,确保资金尽早到位、项目尽早启动,困难群众尽早收益。截至2017年6月底,县财政拨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1813.8万元;为全县2017年3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7718名贫困人口减贫致富提供财力保障。
  4.增加四项扶贫基金规模。根据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余额、投放、使用等情况,按照规定拓展筹资渠道,保持合理基金规模,确保了扶贫基金持续发挥作用。2017年,我县通过整合资金、社会捐赠等方式进一步壮大了四项基金规模。我县设立的“四项基金”总规模达5074.87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了855.87万元。其中: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增加50万元)达2679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增加100万元)达1090万元、教育扶贫基金(增加352.5万元)652.5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增加353.37万元)653.37万元。
  5.做实做强村集体经济。今年我县争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000万元,择优精选试点乡村、积极开展专项调研、科学编制试点方案,强力推进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建设农民新村9个、改造(拆除)破旧农房400余户,发展特色农业种植1.81万亩,水产养殖2000余亩,已引进芳玲园艺、汇柠农牧等大型龙头企业,建成花卉大棚3个,采购农业服务机械3台,规划柠檬基地500亩、柑橘300亩。10个村已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0.68万元,贫困农户人均增收300余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6月,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收支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个别争取资金重点部门下降明显。1—6月,15个未达到去年同期数的部门中,仅县交运局、县发改局等重要部门争取资金同比减少19899.24万元,对争取资金总进度影响较大。
  2.完成全年税收压力大。一是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经济增速仍然在低位徘徊;二是地方经济结构不合理。地方税种由于点多、面广、税源分散、隐蔽性强、征收难度大、成本高等因素制约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三是我县缺乏支柱性产业和龙头性企业,无稳定的骨干税源。综合以上因素,我县要实现全年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3.基金收入完成差。1-6月全县基金收入完成95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524万元,同比下降32.21%。
  4.非税收入完成差。一是上半年,我县非税收入完成差,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非税收入10684万元,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6.18%。其中:达到半年目标任务的单位有9个;未达到半年执收目标的单位23个。二是今年中省继续实施降税减费政策,我县费用减收200余万元。三是近年来,我县已处置了大量国有资本,截至目前,新增收益较少。综合以上因素,全年非税收入完成压力较大。
  (二)支出方面
  1.专项资金支付慢。受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慢的影响,全县上年结转资金和债券资金未能达到支付进度。
  2.刚性支出大,总体平衡保障难。2017年新增的刚性支出达3.8亿元,主要是精准扶贫、教育均衡发展、“三农”投入、目标绩效提标、公车补贴、乡镇人员补贴及新机保差口等方面支出大幅增加。由于年初预算有5.8亿是由基金调入弥补公共预算支出差口,但由于目前土地出让收益几乎没有,加上银根紧缩,金融产品难以推进,财政总体平衡难度超过以往,财政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
  3.财政债务沉重。由于我县经济薄弱,发展相对滞后,为打破发展的“颈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再加上县级财政收入总量偏小,在本级财政难以自求平衡的情况下,只能多途径筹措资金,造成我县财政债务越来越大。
  五、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当前,我县财政工作面临诸多困难,面对挑战,我们将主动适应、科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富民强县、生态育县、产业兴县、文化立县”发展思路,把握“稳中快进、做大总量、提质增效”总基调,始终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努力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
  (一)做大规模,科学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积极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关系,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精准扶贫、交通、教育、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实现全年向上对接项目资金的目标。二是国地税加强执收,保障税收的完成。强化税源监控,促进依法治税。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准确把握税源现状和变化趋势,对重点纳税大户实行跟踪管理,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形成合力,共创依法治税良好环境。三是组织非税部门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检查力度,对有可能超收的部门,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充分调动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降低非税收入缺口。四是督促公司积极上缴土地出让金基金及时上缴入库。
  (二)突出重点,努力做好财政支出保障。坚持精打细算,从严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只减不增。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加快财政支付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新增财力和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按照全县脱贫攻坚部署,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三)转变方式,努力助推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加强“助保贷”管理,放大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县域经济发展和薄弱环节,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扶贫资金和棚户改造等项目资金监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加强监督,积极防控各种风险。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并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主要经济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干部和资金双安全,从根本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全程监管。实行专项资金检查全覆盖制度,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乡镇财政监督。对乡镇专项资金、民政经费、政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资金的账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大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和内容全覆盖,重点检查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和基金监管。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提升非税收缴业务水平,规范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行为。严格基金账户、基金票据和基金余额管理,严格各类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强力确保基金安全。五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监督。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落实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及考核问责的全面监管机制;通过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消化政府存量债务、发行置换债券等方式,对已到期、成本高、难消化的政府性债务加大偿还、消化力度,降低存量债务规模,确保全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我县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超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积极落实财政预算执行审议意见,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推动蓬溪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件:蓬溪县决算信息公开表

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蓬溪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蜀ICP备05003399号   遂公网备51092102000001号;   川公网安备:51092102510943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举报邮箱:sn_wgb@126.com;   本站电话:0825-543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