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蓬不动产公〔2017〕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王运凤
国有土地使用权权
蓬溪县赤城镇上河街
蓬国用(1999)字第01001号
19.58㎡
住宅
2
房屋所有
房蓬溪县权证字第000427号
67.97㎡
公告单位:蓬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