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权利事项名称: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证审批
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审批时限:承诺件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批方式:审批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 0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收费情况:否
应交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
2.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或所有权权属证明(承包合同、方案等);
3.承包水域、滩涂详情介绍(含界至图);
4.由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养殖水域水质检测报告;
5.申请人(承包方)有效证件(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窗口递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发受理回执→现场踏勘,核查界至图,查看水质水源情况→加具调查意见→站长审核→局领导审批→窗口办结。
办理地址
蜀北中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
联系电话
0825-543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