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指本市具有城镇户籍,办理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下列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其中“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一)“4050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年龄已符合“4050”条件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人员:指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城市低收入家庭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的人员;
(四)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