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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公示
来源:蓬溪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8-03

  一、批复情况

  2017年7月6日,市水务局、市财政局以《关于蓬溪县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遂水函〔2017〕172号)文件,批复我县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项目类型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二、实施地点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地点在回水乡元坝子村,高坪镇南溪村、果园村、马家沟村,吉祥镇双江村、姚家坝村等3镇6个贫困村实施,建设项目区受益总人口0.361万人,贫困人口0.0508万人,耕地面积0.3467万亩。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地点在大石镇界牌村和吉祥镇彭井村等2镇2个村实施。

  三、建设内容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1.66km,整治山坪塘50座,整治石河堰1处,改造泵站3处,新建蓄水池2口。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主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0亩,其中,大石镇界牌村规划种植核桃园1200亩,发展人工控制高效节水微灌(小管出流)灌溉方式,主要新建高位水池1座、加压泵站1座及配水管网工程;吉祥镇彭井村规划种植柑橘园300亩,发展高效节水微灌(小管出流)灌溉方式,主要新建加压泵站1座及配水管网工程。

  四、建设工期

  总工期4个月,2017年8月开工,2017年11月全面完工。

  五、概算投资

  总投资1168.9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2.99万元,社会筹资238.5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67.3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济技术咨询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勘测设计费等。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总投资629.69万元,省级财政530万元,县级财政32.31万元,群众投劳折资67.38万元。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总投资539.23万元,省级财政270万元,县级财政30.68万元,社会投入238.55万元。

  六、建设管理

  1.实施主体

  按照《省政府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要求,尊重民意,充分发挥受益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模式,搞好项目实施。2017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民办公助的总体要求,落实蓄水池工程实施主体为受益农户;山坪塘、渠道、石河堰、泵站等工程实施主体为项目村村民委员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受益专业合作组织,高效节水项目设备、管材执行政府采购。

  2.建设方式

  按照村民自建、民办公助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农民自建和选聘施工队伍建设的方式。蓄水池工程由受益农户自行建设;山坪塘、渠道、石河堰、泵站等工程由项目村村委会组织选聘施工队伍进行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由受益专业合作组织实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采购项目机电设备(包括管道)和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采购方式为政府采购,建筑工程主要为管沟开挖等,由专业合作组织自筹解决。

  3.施工队伍的确定

  (1)按照《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民办公助操作程序(试行)》(川水函〔2012〕2633号)要求,县级制定施工队伍准入制度,并在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施工队伍准入公告。县水务局、县财政局、项目乡镇等相关部门,按照施工队伍准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定的施工队伍纳入施工队伍备选库,并将施工队伍基本情况汇编成册交给项目村随机抽选确定。在公共媒体上对资格审查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在公共媒体上发布项目村选聘施工队伍的公告,通过公示的施工队伍方可报名参加。项目村村委会组织社员代表按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并现场张榜公示,随后在公共媒体上进行公示。县财政局、县水务局、项目乡镇等部门分别派员对选聘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施工队伍确定通知书,由项目村村民委员会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实施。

  4.施工队伍准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遂宁市备案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过1个及以上小型农田水利(小农水)建设、资金实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具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质量进度有保障的施工队伍。

  5.施工进度管理

  在项目区建立公示制度,项目建设之初,把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建设投资和资金情况,在项目镇乡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项目村村民集居点进行公示;项目完成后,把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兑现情况、灌溉效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部门共同督促施工进度,保证工程如期完成。

  6.安全管理

  项目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队伍、项目业主分别签订廉政承诺书,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施工队伍与项目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安全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的工作格局。

  7.质量要求

  县水务局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指导、督促施工;乡镇安排水利技术人员参与施工管理,现场监督工程质量;专业合作社实行村民质量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

  8.验收管理

  按照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后,实施主体向县水务局提出书面申请(蓄水池工程由项目村村委会一同申请),并经乡镇复核签章,由水务局组织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工程验收过程中执行“六不验收”,即:工程建设任务未完成的不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验收、群众不满意的不验收、账务不清楚的不验收、制度不健全的不验收、资料不完整的不验收。

  9.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直接由县级主管部门委托并签订合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任务、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理,督促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七、资金管理

  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27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不挤占、不克扣、不超拨;定期会同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彻底纠正,严格依法问责。县财政局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并负责落实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足额到位;县水务局负责施工管理和技术指导;项目乡镇成立监督小组负责辖区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各项目村村委会成立由3-5人组成的村委会质量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具体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和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八、项目效益

  小型农田水利高效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0.0305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121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1084万亩;新增蓄引提水能力48.68万m3,新增节水能力2.81万m3。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成后,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0亩,新增节水能力27.32万m3。

  九、建后管护

  工程验收后,移交给当地人民政府,并由蓬溪县人民政府颁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属村级集体资产的工程,按照程序将工程管护权移交给各项目村村委会,由村委会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蓄水池工程移交给受益农户,并负责日常维护;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移交专业合作组织,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

 

  蓬溪县水务局 蓬溪县财政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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