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有各专业和审核人员签字、印鉴,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印章);
3.节能审查合格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装订成册,含光盘);
5.红线图;
6.地勘报告(单位印章和签名齐全且按要求在责任页加盖注册职业师印章);
7.结构计算书和节能计算书(结构计算书和节能计算书应有本人及审核人的手写签名,加盖注册执业师印章和设计单位专用章。);
8.方案评审表;
9.立项(或备案);
10.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应当由审查机构出具是否符合现行抗震设计规范及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意见;
11.凡涉有边坡的项目应提交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边坡专项审查报告和合格书原件各一份;
12.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项目室外公共环境和公用设施审查报告及合格书原件各一份;
13.建设单位提供通过规划行政审批的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14、勘察、设计、审图入川准入;
15、勘察、设计单位的回复意见(需逐条回复并经审图公司认定);
16防雷审查意见书1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规划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身份证等复印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县城规划区范围))。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间: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即办
经办部门:建设局行政审批股(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