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导则共分7章,主要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等内容。
编制背景
绿道建设概况
随着绿道实践的发展,我国绿道逐渐由省域层面向城市层面、社区层面发展,绿道建设区域逐渐由特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县、乡镇等延伸。各地在绿道建设过程中,充分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特点,发挥优势,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色。
至2015年底,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开展绿道规划和建设工作。除西藏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开始在全省(区、市)域范围内推进绿道规划建设。
绿道建设经验
第一,绿道建设依托自然山水资源,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与山体修复、河湖水系治理等环境改善工作相结合,一举多得。如福建龙岩莲花山绿道、福州 “福道”等采用架空栈道的形式,顺应山体自然地势,尽量保护现状植被,避免对动物迁徙造成不良影响;广州东壕涌绿道将原来的地下河涌恢复为露天河涌,成为市民亲水休闲的好去处。
第二,绿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林带等线性元素,改造利用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如浙江省大量利用现状山地古道建设山地型绿道;深圳依托原特区“二线关”巡逻道建设特区管理线绿道,依托原广深高速公路隔音林带建设福荣都市绿道;厦门利用废弃铁路建设铁路文化绿道等。
第三,绿道串联重要自然及文化资源节点,完善绿色空间网络,构建文化休闲“长廊”,进一步彰显了地域特色。如北京环二环绿道串联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园,北京三山五园绿道联系京西历史名园等,提升环境品质,展现古都风韵;广州荔湾绿道串联起水秀花乡景色,展现了西关老城风情,突出岭南历史文化。
第四,绿道加强城乡互动,逐步形成吸引城乡居民休闲度假与康体健身,带动旅游经济发展的“致富之道”。这类绿道大多距离较长,横跨若干地区,沿线资源条件丰富。如广东增城绿道、成都温江绿道、南京中山陵绿道等,吸引游客体验田园野趣,带动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绿道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绿道相比,我国绿道尚处于发展初期,虽然绿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绿道功能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绿道的主要形式表现为联结城乡的慢行游憩通道,绿道在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有待完善提升。
第二,绿道空间分布有待拓展。目前大规模的绿道建设相对集中于城郊地区,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社区级绿道建设有待加强。
第三,绿道可达性及配套服务设施有待改进。目前一些绿道使用率偏低,尤其是位于远郊区的绿道,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不够紧密,绿道网络的连通性、可达性有待提升,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第四,建成绿道管理维护有待加强。不少地区绿道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不明确,绿道维护管理力量不足,在日常养护维修、驿站运营和治安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压力。
各地编制情况
为满足指导、规范绿道规划建设的需求,各地纷纷出台了地方性的绿道规划设计标准、导则及建设指引等。至2015年底,全国已发布执行绿道地方标准1部,省级导则6部,市级导则多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组织编制《导则》过程中,借鉴了各地绿道导则相关内容,统一绿道涵义、功能认知等,明确了绿道发展方向;总结了各地绿道建设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了绿道规划设计原则;对指导各地绿道建设,不断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
《导则》主要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7部分内容。
绿道定义与功能
绿道定义是《导则》最重要的内容,是进行绿道规划设计的基础。《导则》提出,绿道是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该定义明确了绿道的廊道属性,突出了绿道线性空间的特点,强调了绿道与自然要素的关系,说明了绿道联系的主要空间。《导则》进一步明确绿道具有休闲健身、绿色出行、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五方面的功能。应注重发挥绿道线性空间的特点,兼顾人的使用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在加强城乡联系、优化绿地结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绿道组成、分级与分类
《导则》提出,绿道主要由游径系统、绿化和设施三大要素组成。明确绿道组成主要是为了确定绿道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便于规划设计人员开展工作。根据空间跨度与连接功能区域的不同,绿道分为区域级绿道、市(县)级绿道和社区级绿道三个等级。对绿道进行分级,一方面使绿道网的系统性更强,另一方面便于衔接实际工作中不同级别的绿道建设管理主体。根据所处区位及环境景观风貌,绿道分为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两类。进行绿道分类是基于对全国各地绿道建设情况的实地调研,明确不同类型绿道的特点,便于进一步提出绿道分类规划设计要求。
绿道网规划要点
《导则》提出,绿道网规划应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通过绿道网络规划前瞻性预留重要绿色空间,保护自然资源,构建生态屏障,形成合理的城镇发展与生态安全格局。《导则》根据绿道的分级和分类,对绿道选线提出不同的要求:
区域级绿道着重串联多个城市的重要自然、人文资源,形成区域绿道网络的骨架;市(县)级绿道连接市(县)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自然与人文节点;社区级绿道连接城乡居民点与其周边绿色开敞空间,方便社区居民就近使用。
城镇型绿道选线宜结合城镇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尽量串联城镇各功能组团,邻近使用主体,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郊野型绿道选线应避开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敏感区,并考虑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及迁徙路线,避免对动植物生境造成干扰。
绿道设计要点
《导则》对绿道各组成要素分别提出设计要求,包含引导性与强制性要求、定性与定量指标:
绿道游径系统设计应结合所经过地区的现状资源特点,根据不同的绿道类型来进行设计,保证绿道与城乡交通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绿道的可达性。
绿道绿化系统设计应保证绿道两侧绿化带的宽度,保护绿化带内的自然地形地貌和生态基底,营造舒适的绿色空间,植物景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重视本地植物材料的应用。
绿道服务设施应结合绿道分级、分类、区位、现状等综合条件设置,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新建设施数量及规模,有效补充、完善城乡居民休闲游憩场所,保障群众安全、便捷的使用。
此外,《导则》附录部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于不同类型典型地段的绿道规划设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希望综合统筹绿道各组成要素,注重绿道与其所处环境的融合,达到功能与形式的协调统一。
绿道建设意义
促进城市转型发展
2015年底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而绿道建设正是落实上述要求的重要工作之一:绿道建设可为市民提供放松休闲的绿色空间,提供开放共享的公共健身设施,体现社会公平,有利于民众身心健康,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有效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绿道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构建沟通城乡的绿色网络,发挥着重要的联系功能,为居民休闲健身、绿色出行提供服务,是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
通过绿道建设可有机连接分散的生态斑块,强化生态连通和“海绵”功能,构建连通城乡的生态网络体系。绿道可发挥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缓解热岛效应等作用,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及迁徙廊道。绿道作为一种多用途的线性土地网络,是优化城镇布局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绿道建设可与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排水防涝、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环境治理等相关工程相协调,高效利用资源。绿道为群众提供亲近自然的途径与场所,有利于培育生态文化、践行绿色生活。绿道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丰富城市绿色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推动节能减排。
助推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
绿道建设结合不同的现状资源与环境特征,有利于保护利用自然与文化遗产,突出地域风貌,展现多样化的景观特色。通过在绿道建设中串联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等节点,一方面提高上述节点的可达性,扩散其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使群众认识到地域不同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价值,通过社会监督达到保护与合理利用,避免破坏性开发。此外,绿道建设还可与乡村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相结合,同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环境风貌。绿道可有效整合旅游资源,构建联系城乡的纽带,带动乡村旅游与经济发展,有利于创造就业与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