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起,蓬溪县工质局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截至6月1日,我县共有14家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目前已有1家企业成功办结简易注销登记,退出市场。
据了解,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后,企业想退市,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45天并符合条件,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此举极大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节省了登报费用以及退市时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部分企业未核实企业债权债务是否清算完结,或没有详细了解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以及不适用情形等,导致最终申请简易注销被拒。每家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如果简易注销被拒,则只能重新办理一般注销。因此,企业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简易注销公告填报”页面后,一定要详细阅读填报须知,清楚了解适用企业范围以及不宜申请简易注销的8种情形,确保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并已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同时,仔细检查《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填写格式是否规范,以免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在办理简易注销过程中,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将被登记机关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同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公示,影响企业信用,得不偿失。(唐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