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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9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权属抵押管理办法》。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初审→复审→审批→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二、程序流程环节职能
    (一)受理
    1、收验证件齐全;
    2、初审证件真伪;
    3、进行录入登记;
    4、填写收件受理单。
    (二)初审(暂定局里审批)

    1、核验证件;
    2、现场堪察(必要时);
    3、查档审核(档案室专人负责);
    4、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
    1、复核初审意见;
    2、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复审意见。
    (四)审批
    1、全程审核;
    2、疑难问题终结处理;
    3、签署审批意见 。
    (五)收费、缮证、发证
    (六)归档
  • 申报材料
  • 四、抵押登记
    A、存量房抵押登记
    申报材料:
    (个人)
    1、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应出具共有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2、借贷合同。
    3、填写申报审批表、担保书(产权人为第三人借款担保)。
    4、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办理抵押登记应出具结婚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审验,收复印件);
    (企业抵押)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2、公司或有限公司应出具董事会决议、属集体性质的应出具职代会决议。
    3、借贷合同。
    4、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国资主管部门批文。(国资借贷);
    2、借贷合同。
    3、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流程:申请人提交资料→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收件→档案馆内查→权属交易科初审、现场调查→分管局长复审→局长审批→政务中心窗口收费制证、登记、发证→档案室归档


    若遇单位或开发公司代办20件以上的,承诺时间有所延长。只要手续齐备,根据情况我局将加班加点为其服务。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2]238号、[2004]172号、[2004]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项目及标准: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工厂、医院、学校160元/宗;党、政、军机关、社会公益和福利单位120元/宗;手续费1.6‰(评估价)。 2、商业房:登记费240元/宗;手续费1.6‰(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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