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主要由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构成,但有些人既租不到廉租房,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更买不起商品房。这些“上不着天、下不着 地”既达不到廉租房的申请标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夹在其间成为“夹心层”。这尴尬的“夹心层”要怎样解决住房难?
记者从凉山州规划和建设局与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那里获悉,针对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公共租赁住房今年将在我州大力推行。而对于公共租赁房的定义、范围等相关问题现让凉山州规划和建设局与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讲解。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