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申请人报县民宗局备案
申报材料:
1、任职:
(1)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书面报告
(2)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3)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省份证复印件、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要教职的,还须提交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注销备案证明。)
2、离任:
(1)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2)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
(3)拟离任人员离任财务审查情况的报告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