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县民宗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后报市民宗局开具证明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
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原准迁证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的复印件
4、申请人在县民宗局领取并填写《遂宁市民族成分更改更正申请表》,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5、申请人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更改民族成分的证明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