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权力事项名称: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
审批性质:公开性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方式:行政许可
承诺时间:15个工作 日
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5个工作日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应交材料
1、申请书;
2、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
3、资金和相应的设备;
4、演员的演出资质证明;
5、消防合格书;
6、营业执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批条件
一、有必要的资金和相应的设备;
二、有固定的场所,并符合治安、消防、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
三、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经营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
办理流程
1、预约申请。申请人首先到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预约审查。窗口经办人立即通知审批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
2、填写申请。现场勘察合格后,向文广新局窗口领取《蓬溪县县文化市场经营项目资格申报审批表》,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3、办证申请。完成上述程序后,申请人方可持申请材料向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4、发证。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退件。
办理地址
蓬溪县蜀北中路592号
联系电话
0825-59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