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权力事项名称: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审核
审批性质:公开性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方式:行政许可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5个工作日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收费情况:不收费
应交材料
1、提交申请书;
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及历史风貌的保护措施。
审批条件
1、不得危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2、新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形式、体量、色调等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3、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办理流程
1、预约申请。申请人首先到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预约审查。窗口经办人立即通知审批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
2、填写申请。现场勘察合格后,向文广新局窗口领取《蓬溪县文化市场经营项目资格申报审批表》,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3、办证申请。完成上述程序后,申请人方可持申请材料向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4、发证。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退件。
办理地址
蓬溪县蜀北中路592号(广电大楼)
联系电话
0825-59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