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省统计局民调中心发布《2015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遇到消费问题的消费者比例较2014年增加5.9个百分点,遇到问题后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在下降;对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消费者的知晓率仅为37.0%。
本次调查是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调查范围包括成都、绵阳、南充、达州、乐山、内江、宜宾和凉山等8个市(州),共计完成有效样本5000个。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较2014年调查结果下降0.6个百分点。
在实际消费中,遇到消费问题的消费者比例较2014年调查结果增加5.9个百分点,遇到问题后选择积极维权的消费者比例有所下降。对比2011年-2015年的调查结果,表示遇到过消费问题的受访者比例连续4年下降后,2015年有所增加。
对于当前“霸王条款”存在较多的行业,受访者认为是“医疗保健”、“银行”和“通信”的比例排前三位。网购方面,表示在网上购过物的受访者占79.4%,与2014年调查结果相比基本持平,但消费者对网购消费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下降了5.6个百分点。
在消费者对新消法的认知和实施成效评价方面,当前消费者对新消法的知晓率仅为37.0%。同时,消费者对新消法有效落实的认可度评价得分为63.7分。
民调中心分析认为,“当前消费者对新消法的认知不到位,消费者没有明显感受到新消法对我省消费市场环境的改善作用,相关部门应加强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力度,依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引导。” (记者 栾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