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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来源:县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1、     审批事项名称: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2、     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3、     审批时限:承诺件     (承诺件、即办件)

4、     法定时限十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五工作日,材料预审 1个工作日。

5、审批方式:审批所需前置条件

6、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7、收费情况:不收费

8、应交材料:

(一)    合伙企业设立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    合伙企业变更

(一) 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三)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变更名称的,还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关于产权的证明或说明)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

  3.变更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合伙人变更执行合伙事务负责人的会议决议: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负责人的照片(一寸2张)、身份证、履历表。

  4.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后申请变更登记。

  5.变更合伙人的,应当提交新合伙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变更经营期限的,应提交相关材料。以年为单位的经营期限的起止时间的确定打印,应当将终止时间提前1日标注。

(三)    合伙企业注销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五)注销公告

(四)分支机构设立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三)加盖合伙企业公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五)经营场所证明:

(六)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9、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4、《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0、办理程序

(1)、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

(2)、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或领取《注销通知书》。

(3)、凭执照办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后置许可等有关事项登记。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0825) 5435218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

投诉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25)5395660

     蓬溪县工商局:         (0825)5421699

网  址: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www.scjg.com.cn/Institution/17418/index.html 

     遂宁市工商局:

     http://www.scsngs.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http://gsxt.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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