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批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2、 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3、 审批时限:承诺件 (承诺件、即办件)
4、 法定时限四十五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十五工作日,材料预审 1个工作日。
5、审批方式:审批所需前置条件
6、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7、收费情况:不收费应交材料:
(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合作社章程;
4、全体成员签署的成员大会纪要;
5、成员出资清单;
6、成员名册及成员身份证明
7、理事、监事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
8、住所证明。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合作社章程
4、根据变更项目提供相应的资料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成员大会纪要
5、清算报告
6、清算报告确认书
7、注销公告
9、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10、办理程序
(1)、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
(2)、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或领取《注销通知书》。
(3)、凭执照办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后置许可等有关事项登记。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0825) 5435218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
投诉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25)5395660
蓬溪县工商局: (0825)5421699
网 址: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www.scjg.com.cn/Institution/17418/index.html
遂宁市工商局:
http://www.scsngs.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http://gsxt.s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