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事项名称:企业集团登记
2、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3、审批时限:承诺件 (承诺件、即办件)
4、法定时限十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五工作日,材料预审 1个工作日。
5、审批方式:审批所需前置条件
6、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7、收费情况:不收费
8、应交材料:
(一) 企业集团设立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 企业集团变更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
4、《企业集团登记证》。
5、根据变更项目提供相应的资料
(三) 企业集团注销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4、注销公告
9、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6、《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7、《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0、办理程序
(1)、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
(2)、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或领取《注销通知书》。
(3)、凭执照办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后置许可等有关事项登记。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0825) 5435218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
投诉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25)5395660
蓬溪县工商局: (0825)5421699
网 址: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www.scjg.com.cn/Institution/17418/index.html
遂宁市工商局:
http://www.scsngs.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http://gsxt.s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