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 国家工商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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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审查→受理→核准→缴费→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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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 企业法人及经营单位应提交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 2 外地企业法人来遂设立的分支机构年检应提交所属法人企业当年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3 有限公司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资产负债表。 4 企业经营范围有前置审批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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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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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50元/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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