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标志和公司旗登记
设立依据:国务院《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四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单位、企业、个体户
办理手续(申报材料):
船公司及业主书面申请;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船检证等。
办理流程(审批程序):
船公司及业主书面申请——县海事处审批。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费用情况:100元/艘(县海事处收费);
办理地点、邮编: 蓬溪县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629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联系电话:0825—5395536 监督电话:0825—5428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