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证书
设立依据:国务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单位、企业、个体户)
办理手续(申报材料):
业主书面申请;造船厂资质;船检部门审批的技术图纸;施工许可证等。
办理流程(审批程序):
业主申请——市、县船检部门现场检验——合格后由海事局颁发证书(非机动船舶由县海事处颁发证书)。
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费用情况:100元/本,船舶建造检验费按职权(由市、县海事局(处)收费)
办理地点:遂宁市政务服务大厅海事窗口 邮编:629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联系电话:0825—5395536 监督电话:0825—54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