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园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遂宁市科技进步奖励工作,根据《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以及国、省科技进步奖励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6年度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通过四川省科技厅、遂宁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组织鉴定的、并在省科技档案馆或市科知局登记的科技成果(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的除外),可以申报2016年度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资料,附件材料均需附在《申报书》正文后面。
1、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组成,附件材料包括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鉴定申请表、成果鉴定证书、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2、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标准、论文、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环保证明、效益证明及其他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其中查新报告须二年内由相关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效益证明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税收证明须加盖税务专用章。
3、申报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由完成单位负责;各县、区科技局和市各有关部门可以推荐直属单位的项目。
4、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第—完成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推荐。
三、申报时间
2016年度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遂宁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计划成果科
联系人:肖力 余波
联系电话:0825-2655069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计划成果科依据《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负责处理。
2016年月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