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权利事项名称:渔业船舶登记证审批
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审批时限:承诺件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方式:审批
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 0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收费情况:否
应交材料
渔船需要办理登记证的,船舶所有人提交船舶所属单位或船舶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对船舶所有权问题签署审核意见的《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具有有效渔船检验证书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渔船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船舶所有人提出申请并附送有关证书文件、材料和登记证书
渔船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船舶所有人交回有关证书、牌照
审批条件
符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规定
法定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第二条
办理流程
领取申请→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进入后台处理→通知申请人取件
办理地址
蜀北中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
联系电话
0825-543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