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县民宗局申请
2、县民宗局初审同意后报市民宗局
3、市民宗局同意后报省宗教局作出审核意见
4、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申报材料:
1、有关采访、拍摄的申请书
2、采访、拍摄计划、内容
3、当地对外宣传办公室的意见
4、有关境外新闻机构的情况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