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走进蓬溪 蓬溪新闻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交流互动 蓬溪旅游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事服务>>企业办事>>破产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蓬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7-10-19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二、 申报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

  5.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7.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⑵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9.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注: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三、办理程序

  1、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质局窗口办理。

  2、符合条件的,领取《注销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质局窗口: (0825) 5435218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

  投诉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25)5395138

  蓬溪县工质局:             (0825)5421699

  网  址: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zwfwzx.scsn.gov.cn/ 

  遂宁市工商局:

  http://www.scsngs.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http://gsxt.saic.gov.cn/

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蓬溪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蜀ICP备05003399号-1   遂公网备51092102000001号;   川公网安备:51092102510943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举报邮箱:sn_wgb@126.com;   本站电话:0825-543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