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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房建设用地审批须知
来源:蓬溪县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办理要件:
  1、蓬溪县民房建设占地申报表
  2、蓬溪县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申请书
  3、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规划图
  4、申请
  5、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复印件)
  6、耕地占用等相关税票及耕地开垦费
  7、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2)村、镇(乡)、国土资源所三级证明(继承房屋未办证、证书遗失、无住房等)
  (3)新迁入证明或分家协议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程序:
  1、申请;2、权属调查; 3、审核;4、核发民房建设用地许可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蓬府地〔2010〕41号文件、蓬委发(2003)23号执行
  办理时间:
  国家规定工作日9:00-17:00
  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25-5435357

  监督电话:0825-5428931
  网址: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http://pxxgtzy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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