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办理要件:
1、蓬溪县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申报表
2、申请报告,一户一宅或无房证明(须经村民小组、村委及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
3、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4、权属转移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协议、继承公证书、赠与公证书、分户公证书等复印件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建筑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5、契税发票
6、原土地权利人保证书(今后不再向生产队、村委申请用地建房),须村民小组、村委签署意见
7、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草图
8、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复印件),涉及农转非的,须提交农转非证明
9、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法定代理人的,只须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监护人证明和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程序:
1、申请;2、权属调查; 3、审核;4、核发民房建设用地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通知单、占用集体土地通知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国家规定工作日9:00-17:00
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25-5435357
监督电话:
0825-5428931
网址: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http://pxxgtzy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