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网吧准入试点工作促进网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川文办发〔2013〕118号)和遂宁市关于同意实施网吧发展的批复(遂文广发〔2014〕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4年我县新增网吧布局规划和准入标准方案。
一、新增网吧准入标准有关政策
(一)网吧准入标准。县城区范围内新建网吧计算机台数不低于50台,营业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乡镇新建网吧的计算机台数不低于30台,营业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单机占地面积均不得少于2平方米。
(二)鼓励布点密集处的网吧向网吧布点稀疏处流动,县城区网吧不得向乡镇、开发区、城市新区流动。乡镇网吧不准向县城区、开发区、城市新区流动。开发区、城市新区网吧不准向老城区流动;规划新增网吧的辖区现已设立网吧禁止向本行政区划外流动。
(三)新增网吧必须严格按照发展总量与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在5年规划期内(2013年-2018年)不得重新变更地址,5年后地址变更只能在本规划区内进行,不准向其他区域搬迁。
(四)新设立网吧必须符合全县网吧建设统一规范要求。
(五)全县所有网吧变更法人、变更地址要按照新设立场所的标准和条件审批。
二、2014年新增网吧布局规划和发展数量
2014年赤城镇顺东街、下河街、西湖路各新增网吧1家;下东乡、槐花乡、板桥乡、罗戈乡、新胜乡、新星乡、回水乡、群力乡、黄泥乡、金桥乡各新增网吧1家;三凤镇(旌忠办事处)新增网吧1家,共计新增14家网吧。
三、网吧发展指标采取分段实施,逐年下达,上年未用完指标可以延续下年使用。
四、受理地点:蓬溪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审批股。
受 理 人:任丹
联系电话:0825-5900032
监督电话:0825-5900006
五、本规划方案即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