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卫生局关于确定蓬溪长江医院级别的通知
蓬溪长江医院:
根据你院申请,我局组织人员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我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对医院的医疗业务用房、床位及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置、制度建设、后勤服务等进行现场审查,达到了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452号)规定,确定蓬溪长江医院为一级综合医院。
希你院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加设备设施,加强科室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护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蓬溪县卫生局
2013年8月2日
抄送:市卫生局;存档。 |
蓬溪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