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勇因保管不善, 将 房权证蓬溪县字第201602069 号房屋所有权有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曾勇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