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章,男,汉族,生于1967年3月,四川射洪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6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蓬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身体健康。
1986.06—1996.03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任交通事故处理科科长、大队团支部书记(其间:1994.12任副科级侦查员,1995.05任市公安局团委副书记,1992.09—1995.07四川电大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1992.12当选团省委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1996.03—1997.04 遂宁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其间:1996.05任市公安局团委书记,1996.07任正科级侦查员,1996.11任市公安局纪检委员);
1997.04—1999.03 遂宁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正科职)(其间:1995.08—1997.12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
1999.03—2006.12 遂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支队)处长(支队长)(其间:2004.04任副县级侦查员);
2006.12—2008.02 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县职干部;
2008.02—2008.05 安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05—2011.10 安居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10—2011.11 安居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11—2016.07 安居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07— 蓬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6年8月2日在蓬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蓬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