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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29113 |
遂宁市蓬溪县鸣凤镇红光村4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占地约2亩左右,形成已垃圾山,臭气难闻,污水横流,扰民严重。 |
蓬溪 |
水 |
鸣凤镇红光村4组垃圾堆放点,位于鸣凤镇至吉星镇公路右侧的卜家湾,临公路石崖呈斜状分布,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该点在2002年初至2008年底用于鸣凤镇场镇生活垃圾堆放,于2009年初停止使用并采用覆土方式进行填埋,同年鸣凤镇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该处垃圾堆放点目前已长满树木和杂草,有少量垃圾裸露在外,现场无臭气,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走访7户群众均反映该垃圾堆放点在堆放期间和覆盖处理后(2002年-2008年)一年左右有臭味。 |
属实 |
(一)关于少量垃圾裸露的问题。 整改措施:清理转运少量裸露的垃圾,对垃圾堆放点再次进行覆土掩埋,并在覆土上种植树木和草皮。 完成时限:2017年9月2日已完成裸露垃圾清理转运;9月5日前完成再次覆土掩埋;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树木和草皮种植。 (二)关于垃圾堆体防护问题。 整改措施:采用块石等加固垃圾堆放点周边点位,在其下方加高堡坎,防止堆体垮塌。 完成时限: 2017年9月8日前。 (三)关于水系建设的问题。 整改措施:清理公路水沟,避免雨水进入垃圾堆体,在堡坎前方新建一条排水沟,确保雨水有序排放。 完成时限:2017年9月8日前。 同时切实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和息访息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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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