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 4个。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 25人、文化 1 人、村建1人,社保3人,农业10人。
2、机构人员无变动。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三凤镇的全部收支情况。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分不适当的决定。
(3)负责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包括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繁荣区域经济;负责本辖区科技、人事、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老龄退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大力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群众素质。
(5)负责制订文明立乡建设规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公用设施的建设,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土地使用管理。
(6)负责本辖区村镇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委会开展工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村镇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村镇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托幼养老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负责组织开发建设本辖区内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对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8)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1)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镇收入决算总额为1760.9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43.79万元,占99.02%;上年结转收入17.13万元,占0.98%。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662.72万元,增长60.35%,主要原因干部工资调标,人员变动。
2016年三凤镇支出决算总额为176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01万元,占21.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1万元,占5.8%;医疗卫生支出30.94万元,占1.75%;节能环保支出40.07万元,占2.28%;城乡社区支出55.3万元,占3.14%;农林水支出1051.27万元,占5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8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25.14万元,占1.43%;年末结转和结余62.13万元,占3.53%。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617.69万元,增长56.2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干部工资调标,人员变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凤镇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743.7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45.59万元,增长58.79%,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变动,干部工资调标。
三凤镇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698.7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17.69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干部工资调标,干部保险调整。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01万元,占22.37%。主要用于:我镇行政干部人员经费,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相关工作。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万元,占0.34%。主要用于:宣传文化中心人员经费。
(三)社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1万元,占6.01%。主要用于:就业保障人员经费及完成日常相关工作。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94万元,占1.82%。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节能环保支出40.07万元,占2.36%。主要用于:农民退耕还林支出。
(六)城镇社区支出55.30万元,占3.26%。主要用于:城镇社区公共环境治理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1051.27万元,占61.88%。主要用于:事业干部人员经费、农业生产补贴、其他相关工作。
(八)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98万元,占0.46%。主要用于: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九)住房保障支出25.14万元,占1.48%。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镇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工作出国(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因没有安排出国(境)。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2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60.88%,主要原因是继续控制接待次数及接待参与人数。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956人,共计支出6.2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镇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2016年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决算数持平,因我镇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主要原因是乡镇无公务用车。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凤镇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27.63万元,比2015年增加197.73万元,增长37.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2016年部门预算部分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三凤镇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