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17]27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随机抽取确定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家单位为本次内控监督检查对象,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检查,如实提供单位内控建设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谎报,现将检查单位名称和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17年11月中旬结束。
二、被查单位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国土局、蓬溪县环保局、蓬溪县农业局、蓬溪县民政局、蓬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蓬溪县教育体育局、赤城镇人民政府、鸣凤镇人民政府、蓬南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内容
检查组将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条逐项对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四、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组长:陈 政
检查组成员:李秋波 唐勇君 钱元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和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5-5900523 。
蓬溪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