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2017年10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蓬食药监药罚〔2017〕20号 |
蒋云红(遂宁爱心药业连锁蓬溪蓬南顺河药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蒋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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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和做好销售记录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停业整顿1天;2、处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7月27日 |
蓬溪县食品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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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食药监药罚〔2017〕21号 |
罗静(遂宁华通大药房连锁蓬溪和平店)销售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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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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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苍术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销售完的苍术;2、没收违法所得;3、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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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2017年9月25日 |
蓬溪县食品药监局 |
填报人员签字:李妍 稽查大队负责人签字:龚拥军 稽查分管领导审查意见及签字:袁君
法制股审查意见及签字:唐洪霞 法制分管领导审查意见及签字:沈刚